项目介绍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4008313522
固定电话:010-51654860
联系邮箱: mail@zcxl.cn
联系传真:010-51654860-2
官网网址: http://ap.pxrz.org/
联 系 人:曹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5号院A座
邮政编码:100071
在线咨询
点击图标在线咨询
项目介绍

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了“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的设立,列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成为安全生产领域首个依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新职业。2008年按照职业资格鉴定的程序,数千名名安全评价人员经鉴定取得了《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成为了“安全评价师”新职业的首批专业队伍,同时国家安监总局也停止了行业自行举办的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考试和发证【备注:根据国务院〔201450号决定,20141023日安全监管总局正式取消了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考培鉴定的“安全评价师”成为安评领域的唯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008年开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安全评价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考培工作,自2008年至今全国已经有数千名名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取得了不同级别的《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全国安全评价工作与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的骨干力量,在我国安全生产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职业名称:安全评价师   职业编码: X4-07-01-11

安全评价师的职业描述为: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与手段,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收集有关资料;

(2)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

(3)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4)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及评价结果,提出降低风险的安全对策措施;

(5)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服务。

点击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大典查看:http:/ms.nvq.net.cn/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

       助理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安全评价师标准报名条件如下:

 

(一)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一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首页 | 项目介绍| 最新资讯| 报考指南| 远程学习| 专家团队| 下载中心| 职业标准| 在线报名|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北京中诚信联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安全评价师推广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5号 京ICP备11026533号
    联系电话:010-51654860 联系传真:010-51654860-2 咨询热线:400831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