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安全评价师》培训认证辅导班的通知 |
时间:2015-10-24 20:20:45 |
各企事业单位: 安全评价师是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与手段,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国家职业分类编码为X 为配合国家大力推行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司决定2015年12月在北京举办“安全评价师”高级认证辅导研修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面授培训时间:2016年1月21日-1月23日 培训地点:北京
鉴定考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 报名截止时间(12月25日) 二、培训内容 通过面授方式精讲国家安全评价师职业标准指定教材内容。行业专家团队帮助学员直击考点,同时为增强学习效果,特设置各类复习题集及在线模拟考试,帮助学员全面掌握考试技巧,提高应试能力,顺利通过考核鉴定。学习相关详细大纲请电话咨询索取。 三、培训对象 1.符合《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条件的安全生产领域中的人员,包括首次报考人员和升级人员; 2.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收集有关资料的相关技术人员; 3.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的相关技术人员; 4.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的相关技术人员; 5.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及评价结果,提出降低风险的安全对策措施的相关技术人员; 6.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服务的相关技术人员; 7.从业人员分层次教育: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人员; 8.危险品、矿山、建筑等单位人员的教育要求;特种人员的复审等的相关人员; 四、报考条件 详细内部报名条件详见附件或致电4008313522了解具体详情 五、鉴定方式 包含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三门,每门100分,每门60分为及格。 六、证书颁发 经培训合格者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考核鉴定。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备注: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证书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国际上90多个国家认可,是企业评定资质和个人能力级别的资格证书;同时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是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任职加薪的主要依据。 相关补助待遇:考取高级<<安全评价师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考取安全评价师之后,可以在任何安全评价机构和企业单位机构任要职或者挂靠; (2)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等同于高级工程师,作为优秀高技能人才证明,可以参加政府举办的高新人才评定,享受政府补助津贴。 (3)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在申请调转户籍时是必须的条件之一,如落户深圳市户籍,上海居住证,办理北京户籍及各地区绿卡。 政策查询:www.gov.cn/fwxx/sh/2007-01/17/content_498395.htm (4)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在国企和民营企业中享受高工工资补助,补助标准:200-1500元之间不等。详见各地政策文件与企业相关规定。 (5)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退休后每月享受国家高级人才津贴200-600元,具体金额详见各省市《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政策文件。 (6)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是目前企业经营管理领域最权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国际上90多个国家认可,是企业(国企,私企,合资,外企)评定个人能力与级别的资格证书;同时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七、报名条件 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八、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鉴定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学历证书彩色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蓝底彩照4张。 申报人员需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及有关费用提前寄(汇)至指定地址/账户,公司将据此向申报人员寄发《国家职业资格申请考评表》、《工作证明》、《教材》及考务安排。并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审定。 九、联系我们 报名网站: www.pxrz.org 监督电话:010- 56133337 报名电话: 010-51654860 报名传真:010-51654850-2 咨询热线: 4008-313-522 报名邮箱: mail@zcxl.cn 手 机: 13241420256 联 系 人: 曹老师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1号昌宁大厦Q406-1室 邮编:100071 |